\r\n 从现在起至10月底,我市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展开专项检查,旨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开发经营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以进一步有效推进落实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各项制度和措施为工作目标,依法依规纠正和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检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秩序,遏制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超资质开发、违规销售、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擅自交付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发展稳定的房地产市场。 据介绍,全市范围内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都接收检查,检查核心内容包括:在建、在售项目的房地产企业开发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无资质、超资质等级开发;开发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预)售许可证等是否齐全;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擅自改变规划等行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情况;项目开发经营过程中,是否按规定如实填报项目(电子)手册并报主管部门核验;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是否有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就擅自交付使用的现象;商品住宅销售过程中是否执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新建商品住宅是否在未取得销售许可证就进行销售的行为,销售现场是否规范;在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炒买炒卖、虚假宣传、哄抬房价等行为;在房地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和股权筹凑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行为或虽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但违规开展相关金融业务行为(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查处)等。 据悉,市住建局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通报和上报检查情况。对未整改落实到位的企业,采取暂停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公开通报以及依法处罚等措施,督促开发企业整改落实到位。 对存在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加大曝光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并与企业开发资质管理挂钩,直至取消其资质申报资格,将有关企业失信记录情况向土地、金融、工商等部门通报,限制其参与土地招拍挂、金融信贷等活动。 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研究完善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n